4月12日上午,公司组织本部各部门兼职档案员集中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(简称《档案法实施条例)》档案信息化专章解读,会议旨在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转发的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《关于举办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的通知》(档办函〔2024〕2号)文件精神,会议以现场加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开展。
《档案法实施条例》起草小组成员——国家档案局科技信息化司副司长郝晨辉结合新修订发布的《档案法》,选取《档案法实施条例》中的第五章“档案信息化建设”进行了解读,重点就“档案信息化专章定位、档案信息化专章的几个概念、档案信息化专章条款解读”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讲解。
会议指出,《档案法实施条例》已于2024年1月12日以国务院令第772号公布,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继2020年档案法修订颁布后档案法治建设又一新的重要里程碑,标志着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、走向开放、走向现代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。
会议要求,公司本部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和今天学习情况,进一步加强对《档案法实施条例》的学习和宣贯,加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,真正做到学以致用。
公司本部各部门兼职档案员线上线下近20人参加了培训会。